河北科技大学开设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项目,满足广大在职人员学习深造、获取硕士学位的需求,学满学分,完成学业并通过考试即可取得硕士学位。
项目背景
为多渠道培养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学位办〔2022〕1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一、申请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程序及全国统考
(一)网上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全年任意时间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点击“申请人登陆”(页面左下角)进入登录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蓝底,硕士学位证书用,务必按要求上传)、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注册、电子照片(蓝底)上传、基本信息录入及提交学位申请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缴纳学费、采集图像、录入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现场审核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研究生学院C513A办公室。
(三)招生专业
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机电与机器、控制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
三、申请学位程序
(一)课程考核
按相关文件要求,不为申请人单独举办课程进修班。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可根据所在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按以下方式开展学习:
1.免费到校旁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课程;
2.自学;
3.自愿选择第三方线上学习平台。
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后,需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位论文
国家统考及课程考核合格的学位申请者,可申请论文开题,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括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1-2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三)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术学位。
四、培养年限
自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论文答辩基本学制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专业学院同意后最多延长至六年。超过六年仍未通过论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