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专学历: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的人员,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为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大专及以上学历: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其中:
《药学专业知识(一)》以药剂学和药物化学为主,少部分涉及药理学和药物分析的多学科的综合知识。
《药学专业知识(二)》以临床药理学为基础,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学中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因此每章内容包括:(1)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2)用药监护(3)常用药品的临床应用。
序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2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3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4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5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6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7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客观性试题。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设定问题背景;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设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各个考试科目的试卷题量调整为120题,较上版规定减少20题。题型包括A型题(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
各个考试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题均为1分,满分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