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护理员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1-14 11:36:06 已帮助:1人 来源:北京本立教育
医疗护理员定义。根据《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其不属于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医疗护理员是有能力在医院、养老机构、临终关怀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家庭等场所从事基本的护理技术服务,帮助服务对象保持、恢复和促进健康,维持生命,减轻痛苦,预防疾病,提高生活质量的人员。
(一)规范聘用,明晰责任。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合法、规范用工。医疗机构可直接使用医疗护理员,并按照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用品等;也可与劳务派遣机构、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由其派遣医疗护理员并进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机构管理职责和赔偿责任承担主体。
医疗护理员不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侧重于从事生活照护等服务,并且严禁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医疗护理员的工作更接近于当前护工的工作,用医疗护理员取代护工,不仅更为可行,而且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制度基础。
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将从饮食、清洁、睡眠、排痰、排泄、消毒、沟通、安全与急救、协助身体活动等方面进行。
(二)明确职责,质量。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切实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管理,维护权益。聘用医疗护理员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护理员的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制订服务规范。要指定专职和人员负责管理,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能力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有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员管理和派遣制度,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